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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產業總工會 會費收取標準(2024修正版)

依照本會章程第三十六條規定,本會之年度經費來源如下:
1.入會費:每一會員工會新臺幣壹萬元。
2.會費:本會會費包含代表月費與經常月費兩部分。

會費說明如下:

◎代表月費部分:自民國113年7月1日起每產生一位代表,繳交一千三佰元。

依章程第十六條規定,本會會員代表數額如下:
會員數在5000人以下   代表名額為1-4名
會員數在5001-10000人  代表名額為4-8名
會員數在10001-15000人 代表名額為8-12名
會員數在15001-25000人 代表名額為10-16名
會員數在25001-40000人 代表名額為12-20名
註:40001人以上,每滿一萬人再增一名代表


◎經常月費部分:

依會員工會年會費收入繳交
會費收入未達50萬元   每月繳交1000元
會費收入在50-100萬元   每月繳交2000元
會費收入在100-200萬元  每月繳交3500元
會費收入在200-500萬元  每月繳交4500元
會費收入在500-1000萬元  每月繳交7000元
會費收入在1000-3000萬元 每月繳交10000元
會費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   每月繳交15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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